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工伤赔偿
李勇律师,中共党员,中国法学会会员,退伍军人。四川盛豪(中江)律师事务所主任。2001年4月起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,特别是从事律师执业期间,受中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,承办过多起民事、刑事案件代理和辩护。2016年6月,李勇律师在代理被告人冷某青滥发林木案件二审上诉中,认真办案及时与法官沟通,并提出上诉人冷某青应当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,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8)川06刑终137号刑事判决:撤销一审判决,对上诉人冷某青滥发林木罪由拘役4个月改判为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;2017年6月、2019年3月李勇律师参与协助了中江县检察院2起涉法涉访案件调处工作,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2018年9月,李勇律师在代理上诉人田某故意伤害(致人重伤)案件中,及时与法官沟通,提交书面辩护意见,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8)川06刑终153号刑事判决:撤销一审判决,由有期徒刑3年2个月改判为3年;2019年2月,李勇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,为在教学生蒋某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进行二审刑事辩护,进过李勇律师认真办案和两次及时提交辩护意见,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(2019)川刑终57号刑事判决,撤销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由有期徒刑11年改判有期徒刑8年(法定量刑幅度以下量刑)。